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已由******管理局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5〕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资金及市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典农河银川段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内,涉及永宁县、金凤区、西夏区、兴庆区、贺兰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河湖系统治理、管护能力提升、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包括河湖水系连通、河湖堤岸功能完善、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水文化保护与挖掘创新、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智慧监管设施建设、沿河绿色廊道与便民利民亲水设施建设等工程等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及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和增补完善工程),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含电子版);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5日18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88******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水务局,联系电话:095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银川市行政中心10楼
联 系 人:郭宗骅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幸福岛小区北门278-5号
联 系 人:苟莹茹、高玉鹏
电 话:******、******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