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垦灵农黑猪产业振兴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农垦灵农黑猪产业振兴建设项目已由******有限公司,以******集团发〔2025〕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原灵农万头猪场进行提升改造,解决猪舍水电暖等设施设备老化、疾病防控难度大等问题,实现猪场现代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主要建设内容:
1.管理区改造。改造管理用房建筑面积955平方米,更换电动伸缩门1座,配套水电路改造等。
2.生产区改造。维修改造生产区建筑面积8470平方米。改造配种舍栏位 126栏、分娩舍栏位84栏、保育舍栏位84栏、妊娠舍栏位96栏。饲喂自动化系统新增料塔2座,配套改造料线系统4套,料槽21套,改造安装水线系统5套,安装空气源热泵机组10套和29台风机,改造排污系统和喷雾降温系统。新增变压器2台。配套供电、给排水等其他设施设备。
2.2建设地点:位于灵武农场场部西侧3公里(原灵农万头猪场)。
2.3施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3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灵武农场场部 | 地址:银川市金风区通达北街45号院内原老干部楼 |
联系人:杨燕 | 联系人:刘丽娜 |
电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