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河、两湖箱涵清淤处置专项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有限公司委托,现就两河、两湖箱涵清淤处置专项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两河、两湖箱涵清淤处置专项工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处理片区一期、二期、三期、朝阳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含蓑衣荚汇水区域)项目范围内
2、采购金额:约******0元;
3、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自筹;
三、招标范围:
1、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厂治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一期、二期、三期及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含蓑衣荚汇水区域)污水系统整治工程项目67平方公里内部分道路管道内的通沟污泥预处理、通沟污泥处置,和青山湖、象湖、玉带河、抚河(以下简称“两河、两湖”)管、箱涵通沟污泥进行清淤、运输、污泥处理(含污泥预处理,污泥处置)等内容;其中,道路管道内的通沟污泥处置重量约4.7万吨;两河、两湖中的管、箱涵长度约87km,通沟污泥打捞及处置约8.1万立方(重量约12.15万吨),清淤效果及通沟污泥处理处置后的产物均需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及要求》。
2、通沟污泥最终处置方式:应采用除直接填埋、养殖或作为有机肥原料以外的方式处置污泥(如焚烧、烧结砖、烧制陶粒、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的要求;
四、服务期限:暂定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通沟污泥打捞及预处置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工程进度要求为准。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对范围内现状排水管网进行处置(含通沟污泥打捞、运输、预处理、处置等内容)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量。
五、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通沟污泥打捞的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通沟污泥预处理单位)须具备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环评批复中需体现市政污泥或通沟污泥等污泥相关内容。
(4)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通沟污泥打捞的单位可与具备通沟污泥预处理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址(******/tpbidder)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系统页面,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4日止,相关附件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5日09:30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大会。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2号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大厅,并在线参加开标会,不用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亮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刘明明、郝以巍 联系电话:0791-******、******
******建设局 服务电话:0791-******